合同审查
想知道欠据形式是否合理
想知道欠据形式是否合理 本人想去韩国 办理签证的时候需要找旅行社 需要人员担保 会跟旅行社签一份欠据和人员担保合同 欠据内容如下
本人欠某旅行社十五万元人民币特此为据
某人随我旅行社赴韩国旅游 申请的签证为韩国个别担保一个月签证停留有效期为30天(出关至进关时间为准)某人出境当日起30天内按期归国没有发生滞留不归 此欠据作废 如滞留韩国不归或晚于签证日期回国给该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每人赔偿人民币十五万元整)此欠据生效 并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责任
这是欠据的内容
首先要说的是我只是单纯的旅游 预计一周就会回国 并不会滞留或不归韩国 想请问各位律师这份欠据是否合理 我们可以签字么 会不会造成别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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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韩国咨询(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4-05-24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