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 2008.5月-至今在公司做会计工作,公司每年签一次合同,今年我的合同是2014.1.1-12.31,在这个公司工作也没犯大错,但5.13公司法人口头跟我说要我另找工作,他说是找亲属来做,要我考虑,5.15再问我,我是不愿意的,因我2016年就退休了。他说希望我谅解,会补偿给我。因有人举报,公司今年4月被工商局经济检查科上门查财务室,法人以这个为借口要我离开。5.26巳有人来交接工作,请问我可以拿到多少补偿金及赔偿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Q6272……(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05-24 17:12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