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了钱,借条标明2012年3月还款。可他至今仍未还分文。借条还有效吗?
如果这期间向对方要过钱,诉讼时效就还没有过。诉讼时效从你要对方还钱时开始重新计算,只要每次要钱间隔不超过两年,当然你要能够证明什么时间向对方要过钱,以免对方不承认。
能证明借款事实,但应当过时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