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1下,我是84年11月份的,湖南邵阳人,在丹阳建筑工地上打工
这是可以鉴定的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要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等级才能确定。
尽快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