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国安
在网吧无故被带到派出所拍照、录指纹
在网吧无故被带到派出所拍照、录指纹 想向各位律师朋友们咨询个事,本人因要给客户传个资料,但家里又没上网,于是我在上周日的早上到网吧给客户传。大概九点多钟的时候,来了一个片警和一个协管,说是警察办事什么的,于是就随便在网吧找了十个人要身份证,我当时想我也没犯什么事就把身份证给他了。但没想他要把我们十个人带到派出所,没说理由,只说是警察办事。我当时觉得这个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于是就和他们吵了起来,但后来那个协管说要是我再妨碍公务就要怎么怎么地,而且态度极为恶劣,按着我的脖子推到了警车里,嘴上还说要是敢还手就说我袭警。就这样我们十个人被强行带到了派出所。进去后他们把我们在一个用铁门锁着的地方,大概过了一个小时左右,那个警察给我们十个人都拍了照(就是那种自己举着写着自己名字的牌子前左右各拍一张那种),还用电脑录了我们全部十个手指的指纹,大概快到中午的时候就把我们先录指纹的4个人放了,其它啥也没说。在这里我有几个问题想了解下,第一,警察可以在随便什么地方抓人去做这个吗?第二,他们这样做是不是叫做妨碍人身自由?第三,如果当时我拒不配合他们有理由拘留我吗?(当时那个警察说了这个理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鱼跃(上海)
提问时间:2010-11-08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