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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医疗保险参保职工(退休)协议书合理吗?

这份医疗保险参保职工(退休)协议书合理吗? 根据哈铁卫(2004)160文件,公司按照职工(退休)自愿参保的意愿,经公司     年     月     日职代会决议,为公司在册职工(退休)办理铁路基本医疗保险。但考虑到集体企业发展和政策的不确定因素,现与职工(退休)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 公司参照现行哈铁卫(2004)160号文件规定的条款以及每年六月份调整的缴费标准,适当调整单位和个投保金额比例。   2 个人(退休)部分的参保基金必须在每年7月1日至7月15日到公司缴足全年的医疗保险基金,逾期不缴安自动退保处理,后果自负。     3  公司如遇到不可预测的资金困难,参保基金由个人垫付承担,以确保医疗保险的连续性,如个人不愿意垫付承担可以自愿退出医疗保险。  4  如遇企业改制时,按改制文件提交职代会讨论决定。    5  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至使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时,可另议。      职工签字      公司领导签字     哈东站劳动服务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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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郁闷吗?(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0-11-08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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