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民事、刑事行政,交通事故
民事、刑事行政,交通事故 无证驾驶造成一人重伤的交通事故,应该负哪些责任?对造成的损害赔偿该负全责吗?
具体情况是这样,该驾驶人员甲尚未取得驾驶证(成年人,不是车主,该车未投保、无车牌,限载22.9吨,实载36.8吨),在没有人行横道(也无交通信号灯)的机动车道上超车,将一小孩乙(7岁)撞成重伤’左腿膝关节下截肢。当时,小孩乙横过马路快通过马路左侧时,请问,责任该如何认定,甲是否触犯刑律?造成的损害赔偿如何主张?
补充:该肇事者已拘留,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肇事者为主要责任,孩子为次要责任。这个认定合适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zxwww(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5-23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