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同居关系下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
同居关系下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 男女双方共同生活10年,两人都属于再婚未领取结婚证书,双方都有子女,共同生活后,女方带一上高中女儿一起生活,生活后双方共同经营一家食堂,并开始共同抚养该女孩儿直至到大学毕业,大学毕业前夕食堂才停业,四年后,女方因无法忍受男方暴躁脾气选择与其分开,男方现向女方索要其女孩儿的抚养费,辩称是由其出资抚养,实际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女方应该支付吗?有法律依据吗?男方有没有抚养该女孩儿的义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lice1……(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4-05-22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