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是否属于共同贪污

是否属于共同贪污 我因在他单位荒废的土地上挖掘鱼塘,不久被县政府开发征用。在领取征用土地补偿费时,被村小组长、会计敲诈一部分土地补偿款,我因不服而举报到检察院。检察院经过侦查把我列为伙同村小组长、会计共同贪污至使我举报人成了贪污犯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yY4982(江西-宜春)
提问时间:2010-11-08 08:3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