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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

交通事故理赔 我方骑摩托被骑自行车的撞倒 导致我方人员受伤脸上缝了8针在医院治疗 对方没事。事故科已经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 我方付次要责任。赔偿我方医药费4000元。由于对方是湖北的,在我们这边打工 他没有给钱 又逃跑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我们手上。(当时在事故科说好的都按了指纹,结果出来还没给钱他就跑了)通过法律程序能帮我把钱追回吗? 打官司花钱不怕,即使最后剩一块钱,只要能打赢也要出这口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qt9677(河南-平顶山)
提问时间:2010-11-08 08:0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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