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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尚蒙/您好《北京法 院》通知您/受【淘腾讯公司】委托,本

“黄尚蒙/您好《北京法 院》通知您/受【淘腾讯公司】委托,本 “黄尚蒙/您好《北京法 院》通知您/受【淘腾讯公司】委托,本院依法受理您2014年5月20号违约案_经证实您填写并提交了个人资料,提交资料等于签了合同,本院已核实您确实签了合同,根据违约法处罚之相关规定,您将賠偿违约金以及承担刑事责任.请联系本院客服:「010 5670 8952」 办理解除合约、不联系本院办理解除合约、说明接受起诉、请您明日9点前主动到您本人所在地方法院开庭、特此告知!
消息来自:《北京市中级人民法 院》”请问这样的信息是真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广西-河池)
提问时间:2014-05-22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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