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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学生在校受伤

学生在校受伤 我孩子在校读预科生,准备今年高考,可在20日晚,与同学打闹争抢宿舍配发的铁柄扫把,导致损坏的提扫把把右手中指、无名指和小指肌腱切断,手术后打石膏,影响高考,请问两个学生和学校该怎么负担这个事故责任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zjbb0……(内蒙古-赤峰)
提问时间:2014-05-22 08:31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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