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港客人不提货,物流公司要承担什么责任吗?正本提单已交给发货人。
这是要结合具体情况处理的
丁自勇律师法律意见:你们作为物流公司,代理发货人向船公司订舱,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你们公司已经完成了所有的代理服务。对于在目的港,船公司与收货人之间的矛盾,你们公司完全没有必要卷进去。理由如下:1、目的港的收货人如果在法定或者约定的期限内不提货,船公司是有权对货物进行处理而无需承担责任的;2、你们已经将提单交付给收货人,你们无权对货物作出任何的承诺和处理;3、收货人自己应当知道不提货的风险,收货人自己应当与船公司去协调如何处理更换收货人。
如果有进一步的疑问,请直接来电话咨询本律师。
你可以要求般运公司提存。
这要看你们之间的合同,是否有签订买卖合同,约定承运费用等等,可以来电咨询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船公司提存。
无需理会,这是收货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