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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制学校学生意外伤害

寄宿制学校学生意外伤害 下午第一节课前十分钟,学生进到教学楼后,没有回班级,而是直接去了厕所,在厕所里一名二年级学生在大便,旁边一名一年级学生过来后先打了二年级学生的头,打搅其上厕所,二年级学生起身推了一年级学生一下,不慎致使一年级学生头部撞到洗手池上,当时有执勤老师在楼道内执勤,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带学生去校医务室看病,校医建议缝针,班主任马上通知了双方家长。并在家长来校后陪同去医院缝针,推人的学生家长随后赶到医院,双方家长见面后没有纠纷,但事后,伤者家长追究学校责任,请问,这样合理吗?学校在这次事件中应付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iaomi……(天津-西青区)
提问时间:2014-05-21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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