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办理户口迁入南宁

办理户口迁入南宁 本人属于“南宁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公布(附实施细则)”第二款,其中第7点要求:申请入户人在该商品房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派出所为什么要求提供的证明是:《居住证》。不可以是其他证明吗?比如物业证明、水电费证明等。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李寻悦(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4-05-19 17:4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