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吉林省洮南市的拆迁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吉林省洮南市的拆迁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由于两年前拆迁人在知道被拆迁人的联系方式时,却故意不联系被拆迁人,径自将被拆迁人房屋拆除,这个问题要怎么解决?如果现在拆迁人给被拆迁人明年才能交工的房屋,却要求被拆迁人按照明年的房价付差价,这样合适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eng12……(北京)
提问时间:2010-11-06 20:4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