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要求看房以没有钥匙有为由,结果发现开发商已把合同指定的商品房卖作他人
要求看房以没有钥匙有为由,结果发现开发商已把合同指定的商品房卖作他人 购房合同以首付20万,余款(10.8万)办理银行按揭,作为付款方式,在20万付后的两年,开发商以不能办理按揭为由,让买方一次性付清,买方多次看房遭阻后,买方自行想办法发现该房已有主入住,并得知新主是安置户。我有机会要回房子吗?若不能我可以向开发怎样索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我请求你的帮……(湖南)
提问时间:2014-05-18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