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产过户是否需要公正
房产过户是否需要公正 我们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准备交易。但是发现产权人是一位母亲和她儿子。两个都在美国生活(儿子读书,母亲陪读)。现在只有母亲回国办理过户,而在美国的中国领事馆开具了公证,证明她的儿子委托她办理房产交易。
我们就是担心之后可能出现房产纠纷的问题。
请问这样过户是否可行?是否需要再中国再做一次公证?还是需要提交其他的资料或需要注意的地方?
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32133……(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5-17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