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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前共同出资买房,但因为其他原因只写了男方名字,婚后这套房产属于双方还是个人财产呢?婚后可以加名?

婚前共同出资买房,但因为其他原因只写了男方名字,婚后这套房产属于双方还是个人财产呢?婚后可以加名? 买房时老公户口在成都人才市场,我的在重庆老家,由于当时贷款买房只能写老公的名字,买房时间为2011年4月,首付双方都有承担,共25万左右,老公父母凑了10万,我和老公凑了10万,另外5万外借但早已还清,2012年8月结婚,请问,这种情况只有老公一方的名字而且在婚前,如果分割的话怎么分?其中,在2013年本着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我们签订了一份合约,表明此房产属于双方共有,并共承担后期的贷款及物管等费用,请问,这份合约没有公正具有法律效力吗?房产证马上就办下来了,为了避免以后的麻烦,我是否有必要在房产证加上我的名字?现在贷款还未还清,可以加名吗?如果加了名,是不是这套房产所有都为双方共有?加名条件有没有必须要求把我的户口转到成都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na7636……(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4-05-16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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