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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离婚后房产问题
离婚后房产问题 我与前妻离婚后签了份离婚协议,有一套房产一半给前妻,另一半给我3岁的儿子,房产一直没有过户,现在前妻以孩子的名义告我,让我过户,可我现在生活状况很差,不想把这份房产给孩子了想变成抚养费抵消,这样可以吗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李凯文(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4-05-16 12:27
110网律师
2014年05月16日 12时33分
可以的。说明撤销赠与。变更为扶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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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4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4-05-16 12:34
除非对方同意,否则不能以房产抵偿抚养费。财产分配与抚养权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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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4-05-16 12:46
说明撤销赠与。变更为扶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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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超律师
2014-05-16 12:51
起诉撤销赠与,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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