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签订了室内工程装修合同,装修结束后,通过了甲方的验收签字
甲乙双方签订了室内工程装修合同,装修结束后,通过了甲方的验收签字 甲乙双方签订了室内工程装修合同,装修结束后,通过了甲方的验收签字,但甲方1直拖久工程款,经多次协商,甲乙双方签订了1份还款协议,共200多万,甲方由1直负责工程的自称副总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此副总我们不清楚其有无公司的职务任命书,但工商登记其有公司百分之4十的股份,且施工过程也1直由其联系监管)还款协议签订后,甲方支付了第1笔工程款30万,后又停付,乙方以此协议作为主要书证,起诉至法院,1审乙方胜诉,2审时甲方申请法院对还款协议进行了所谓的鉴定,并称鉴定结果反映甲方在协议上是先盖公司的章,后签副总的名字,称违反了行文规定,此协议不是公司行为,不予采纳!请问此理由成立吗?此协议有效吗?如2审法院坚持以上判决,我方应如何应对!很急,肯请专家回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4-05-16 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