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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拍照可以作为证据么

拍照可以作为证据么 我与一家公司存在劳动争议,公司因无资金面临解体,要求到母公司的外地公司上班,我没同意。我申请了劳动仲裁,主要是得到5年的劳动补偿等。在办了资料交接表(下面我有签字)后,公司下了解聘通知书。资料交接表中有个“工资结算”的条款,在我上交表时没有填,我拍了照片。后来公司让人填上了,说“工资结算到2014年2月止,本人申请离职,无补偿”等。
 请问各位律师,我能胜算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oyj……(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4-05-15 20:42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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