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县城1小区临街门面房当库房,1天有人告诉我库房里东西没有了
你好,可以去上级部门反映。
推卸责任,找区公安分局,不行找市公安局,省公安厅
由案件发生地受理,具体看那个小区具体行政管辖权
当地警方应该作为
应该有事故发生地的当地公安处理
属于行政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