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其他
房屋过户
房屋过户 房屋有公正委托书,其时间期限为办完委托事项,请问在办理委托书中所包含的房屋过户时房管局以公证书只有三个月时效性为由拒绝办理,合法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731354……(四川)
提问时间:2014-05-14 20:49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陈晓云律师
2014-05-14 21:22
不合理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110网律师
2014-05-14 22:22
属于房屋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而且实践操作中确实有三个月的时效性的惯例,建议重新做公证书。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离婚法院房子判决给小孩,但未过户,房子是母亲的,如何卖房屋
4个回复
房屋过户后和房东中介说的不一致
9个回复
房屋过户问题
2个回复
娃娃现在十过月,准备离婚,房屋可以过户到娃娃名下吗?如果可以,需要那些手续?
2个回复
回迁房屋过户问题 紧急求救
5个回复
房屋过户
7个回复
房屋强制执行过户费用
7个回复
房屋过户问题
4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