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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算再婚,有2处产权房,1处全款,1处尚在按揭,1子马上大学毕业
我打算再婚,有2处产权房,1处全款,1处尚在按揭,1子马上大学毕业 我打算再婚,有2处产权房,1处全款,1处尚在按揭,1子马上大学毕业,他有1子已工作,1女14岁读书,尚有11万元债务,我们的约定在2022年6月以后收入为共同所有,2022年6月之前各自安排自己的收入,请问这协调是说明了2022年6月以前的收入属于婚前收入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再者,我死后,我的婚前房产按法定继承他女儿有份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四川-内江)
提问时间:2014-05-14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