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谈判
身份证信息被人拿去贷款导致不良记录?请问告谁?
身份证信息被人拿去贷款导致不良记录?请问告谁? 2011年时朋友欺骗我们10多人,说拿身份证复印件去成立公司凑人数(本人因有工作未拿身份证给朋友,妻子、妻子的二姐、朋友等都拿去了)。
结果2014年05曰14日买二手房(订金已付)时到建设银行发现有不良贷款记录导致不能贷款,后通过征信中心查到是本地信用社房贷出去的。与银行联系后,确认非本人贷款,银行表示会在20日后消除不良贷款记录。
特殊说明:本人未拿身份证,妻子及朋友10多人都拿身份证给对方。我们所有人员均未到银行签字,按手印办理贷款手续,均在不知情情况下导致不良记录,后来通过银行朋友得知是乡下信贷员恶意房贷造成。
1.请问此类事件因非本人不良记录造成的购房间接损失(订金、不能买房)告谁赔付?
2.假如银行在20日后还是不处理我们的不良记录,是否可以联系律师直接控诉银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lice1……(云南-昭通)
提问时间:2014-05-14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