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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传票,案由是物权保护。

收到传票,案由是物权保护。 收到传票,案由是物权保护。店面是多个业主,争房产,成对立方。我们房东是向公家租的店面,然后转租给我们,合同很久前就过期了,但我们还是按合同写的支付房租。现在传票上是写我的名字,成被告了,他们的请求事项是,要求我们搬离店铺,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El9464(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0-11-05 11:4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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