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九天酒夜噪音扰民 相关部门置之不理
九天酒夜噪音扰民 相关部门置之不理 贵州省册亨县县城河滨路九天酒夜娱乐场所自2009年9月非法营业至今,其噪音给该栋楼及附近楼居民带来严重身心危害,受害居民于2010年1月初向相关部门反映后,至今仍没妥善处理。
据法律一:《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七条、第五章第五十六条;
法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章第四十三条第七章法律责任。
该娱乐场所非法营业实际情况如下:1、无证无照;2、乱设居民楼;3、无任何隔音措施。
跪求律师们给予出出主意解决,提供更好的法律法规,惩治这些不法商人,还我们这栋居民一个安静祥和的环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玉波110(贵州)
提问时间:2010-11-05 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