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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林业局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能否分离开来改制让企业单独核算

林业局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能否分离开来改制让企业单独核算 龙胜县林业局与龙胜县林业开发总公司原系一个集行政事业与企业双重管理的单位,现在行政人员9名,从事事业管理人员172人,制定事业编制89个,意味着有74人将在本次改革中脱离出来。该改革方案将允许不在编制的74人继续从事原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岗位不变,按事业管理领企业人员工资,退休后进劳动保险所,在职期间若有差额单位领导承诺用国家转移资金补差,改革的总体规则是以人事局最初行文在企业人员将无编制(不管工作岗位、年限、资格证等)。名单公示后,所有的74人都表示不服,74人自发的组织全体会议,选举了五人代表并进行了签名,集体诉求县人民政府进行增编,如果不能增编请求将林业开发总公司财产及财务给独立出来,进行全面改制。诉求后单位领导认为将企业分离出来改制是不可能的。单位领导大会上讲不能上网乱讲,而我们的诉求是否合法?肯请专业人士进行法律、政策明示,以免74人将被迫无理诉求及非法上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51252……(广西-桂林)
提问时间:2014-05-13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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