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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我对象车祸受伤住院二十天,我为他护理。我们是个体企业,在这二十天里厂里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但是营业执照上是我的名字,请问这样能赔偿吗?应怎样赔偿?现在已经出院十天了,不经意发现鼻子的嗅觉不管用了,请问这样能评残吗?如果赔偿应该怎样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自由的云(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0-11-04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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