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逮捕后多久才能到法院审判
逮捕后多久才能到法院审判 具体案情:
我朋友A 对方主使B
08年9月,B约A谈事情(其实B是有预谋的持械聚众斗殴),A前去时没想过会打架,接到B电话就和A的朋友3个人直接开车去了,下车就拿车钥匙。刚谈没几句,B突然转身,B身后2个人拿刀砍A,A躲避,随后路边车里又冒出20多个B方的人,拿着特制的1.5米的砍刀伤害A。
打架过程中A没有打电话找他朋友来帮忙,也不是A打电话求助或者事前约好的,A没以为B会打他,去谈事情的时候没有一点防备...
最后结果是我朋友轻伤,对方2个人轻伤。
我朋友当时带2个人,他和其中一个被抓,不久那个人就放出来了。对方目前只抓2个人(不是主犯)。
拘留时间37天之后,按故意伤害12月6号批捕了。但是他案件材料一直压在公安局,马上到3月6号了,材料至今没有送到检察院公诉科。
请问,能按案件牵扯人多,或者案件复杂,超时间羁押吗?如果超时间我可以向哪儿反映。
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延长1个月;
审查起诉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按我朋友的案情,大约多久才能到法院审判呢?
可以从轻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方宁(江苏)
提问时间:2009-03-03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