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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问题
网络问题 我用了别人的姓名在qq上对一个女孩说我喜欢他,但是最后暴露了。他们报了警说是我侵犯了那个男的名誉权,请问我算侵犯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qwe104……(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4-05-10 21:35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孙新律师
2014-05-10 21:41
您好,像您这种情况,现在太多了,是骗子,不要相信,什么中奖了,法院传票、法院通知书都是假的,不要再理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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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我到最后说了我不是他,结果那个女同志最快告诉了他,而且没把我说不是他的记录发给他看,那个女生会不会承担责任?
周网龙团队律师
2014-05-10 21:44
在法律上你的做法是不对的,应当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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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那侵犯了什么权利。我到最后说了我不是他,结果那个女同志最快告诉了他,而且没把我说不是他的记录发给他看,那个女生会不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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