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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我今年35岁,我2010年1月左膝膝关节半月板撕裂,工伤鉴定9级,我当时的平均工资2500元左右(包含加班费),可是厂里保险缴费太少,所以2011年5月东莞长安社会保障局只赔偿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640元.当时因为还想在厂里工作,所以不敢找厂里理论.
   现我打算辞工回家,不知厂里应赔偿多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网上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员工的实际工资缴纳保险,如发生工伤,因按员工的实际工资做基础赔偿,赔偿的差额部分因由用人单位承担,有法律支持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花果山123……(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4-05-10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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