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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滋事打架造成双方轻伤怎么处理

公职人员滋事打架造成双方轻伤怎么处理 去年6月份,甲某(公职人员)携社会人士乙某到丁某家门口滋事,甲某先动手打了丁某,三人扭打起来,造成丁某当场膝关节粉碎性骨折,已报警并做了笔录,事后几天甲某通知派出所自己也受了伤,掌骨骨折,而后派出所一直拖着,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我的轻伤鉴定早就递交到派出所了,到现在已经将近1年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1.我现在应该怎么要求派出所走法律途径?
2.如果立案提起公诉,甲某的伤会被承认吗?
3.如果判刑的话,甲某的会被开除公职吗?
4.派出所会不会偷偷修改我的笔录?如果改了我怎么办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ily16……(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4-05-10 19:3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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