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请求,指点
请求,指点 我的姐姐的儿子在学校课间休息的时候和同学在一起玩,他的同学先用石子丢他,几次制止不听,然后我的外甥就拿起石头反丢,结果打伤那位同学,在接到电话后我第一时间把受伤的学生送去医院(伤者父母在场),在医院缝了一针,所有医疗费用都由我支付了,今天买了水果去看打伤的小朋友并让外甥去道歉!之后他家长提出要求要补偿营养费。请问;我是不是要补偿?补偿多少为合理?在这中间学校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赔偿?受伤者应该承担有什么样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蛤蟆(湖南-湘西)
提问时间:2010-11-04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