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物业管理关于侵权问咨询?

物业管理关于侵权问咨询? 小区门面有A、B两间,A间门面交齐物管费用后等待出租,目前还没有租出去;B门面已出租,主要经营出售水泥。上个月由于B门面下雨时墙角渗水,造成部分水泥无法使用,业主正跟物业公司协调当中,期间,B门面业主在未提前告知A门面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情况下,打开了A门面,用于堆放水泥。在几天后物业公司巡逻人员发现后,B门面业主告知了使用门面的原因,但物业公司并没有向A门面业主通知门面使用情况。
事过20天后,A门面业主发现B门面业主使用了他的房屋,要求物业公司出面协调要将A门面出租给B门面业主,租期一年,时间从上个月1日开始计算,最终协调无果。A门面业主最终已要起诉物业公司和B门面业主而不欢而散,请问各位律师大人,物业公司在这件事情上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与B门面业主赔付比例为多少,谢谢指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qin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4-05-09 18:2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