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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伪造轻伤鉴定、是否负法律责任!

伪造轻伤鉴定、是否负法律责任! 在小区内不慎将邻居张女士家小狗轧死,在派出所民警协调下已经包赔她1000元钱。该邻居而后又将我的小狗偷走、后经民警调解将狗要回,从此该邻居张氏见面就骂,一连数日不止。其后我的弟弟恼怒下将狗屎摸其一脸,(弟弟有多年精神病史)张氏大闹不休、后向派出所报案、立案、提交了腰部损伤2级轻伤鉴定,(弟弟和我们任何人没有一个对她实施殴打行为)。
对张氏提交的这份轻伤鉴定,我们该怎么办?派出所在没有调查弟弟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就立案并通知我们向张氏赔偿医药费2万元,否则就刑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杨爱荣(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4-05-09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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