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法院执行员违法办案
法院执行员违法办案 十几年前,因某建筑公司欠我们几十位民工的工资不付,我们诉至法院,经终审判决被告:偿还我方工资款7万多元。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多次以债务人“无能力偿还”为由,一直拖延,拒不依法办理。后来就干脆讲明:此案只有和解,不能执行;否则将会长期拖下去,最终不了了之。由于我们当时无法知道其中的事实真相,只能是相信这位国家法院里的执法人员的说法,并按其要求去做。这样,这位执行员就拿出了一份事先做好的“和解协议”,要我们放弃两万多元;为了尽量减少损失,我们也只好签了字。但当我们之后去办理相关手续时,却发现债务人早已足额把欠款交给了执行员。这时,我们才知道这位执行员为了达到不法目的,用欺骗的手段剥夺了我们用血汗换来的合法收入。
为此,我们多次找其据理力争,均以已签“协议”为由,拒不依法纠正。十多年来我们无数次地申诉、上访,均未得到任何答复。朋友们,要知道这笔款当年可是几十位民工的全家生活必须呀!
请问各位大师:在国家“打虎、除蝇”新的大环境下,这问题有新的解决途径吗?我能否申请:指定异地管辖,进行起诉?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zwc(安徽-阜阳)
提问时间:2014-05-09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