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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合同纠纷主管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期限问题?

合同纠纷主管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期限问题? 欠债分公司无力偿还债务,借款已到期6个月,按照合同法连带赔偿责任应在6个月期限内法院起诉由主管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请问律师:在6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到法院起诉之日起算期限内?还是起诉后法院内部程序审批之日起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夏晨皓(上海)
提问时间:2014-05-09 07:27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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