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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判缓刑是否过轻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判缓刑是否过轻 我于2013年9月在遂宁市被人用刀杀伤,经鉴定为重伤,九级伤残,现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嫌疑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未取得我的谅解民事赔偿未达成协议,嫌疑人不是自首也不是未成年人,这样的判决是否过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xxi(四川-遂宁)
提问时间:2014-05-08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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