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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先于对方协商吗?

可以委托律师先于对方协商吗? 通过他人介绍保证不差钱的情况下,我与一私企签订窗户制作安装合同,规定在我施工前期拨付50%工程款,后追加到总造价47万余元。而实际前期拨款20万,合同要求在玻璃安装前再拨付30%工程款。但甲方称无钱,要求垫付施工,如不同意则另换他人。我方不接受垫付施工,书面要求对方支付前期我方垫付工程款7万余元。对方书面告知必须把有些窗户附件都给予甲方,好让甲方委托的其他安装玻璃队伍便于施工。我方没有同意,现在甲方据不支付任何款项。请问大家具体怎么办?当初吹牛的拿了好处的介绍人也躲了,退回了好处不管此事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kI8104(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0-11-03 14:4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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