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咨询求助

交通事故咨询求助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的母亲在4月份的一起交通事故中重伤,抢救无效后去世,家人无限悲痛。现场发生接触碰撞的有一辆摩托车(我父亲驾驶,母亲坐后座)、一辆小车、一辆大货车。现在责任认定可能三方是同等责任。我父亲的小摩托车没有保险,对方两辆车均有交强险和三者险。
    我们是农村人口经济比较困难,现正在县级部门申请法律援助。业内人士告诉我们,必须走起诉的途径,对方保险公司才能全额赔偿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金额。
    现在的问题在于,我们不太清楚“扶养人与被扶养人”的概念,我们常年在外打工,节假日才返乡看望父母。我的母亲(1952年生)生前身体非常健康,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而我的父亲(1947年生)因为做了大半辈子的石匠,肺部有严重的尘肺或矽肺,并且双膝关节严重的退行性性变,走路都很困难,几乎没有什么劳动能力了,平时只能用这个小摩托车代步,完全靠母亲的劳动和帮助以及我们的经济赡养来维持生活。而我在十年前的车祸中受重伤,交警法医认定左髋关节8级伤残,口腔10级伤残。
    那么请问律师,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的父亲算不算是“被扶养人”?起诉对方的时候,我是不是应该先让我的父亲去省市级别的医院和伤残鉴定机构做一个残疾或者丧失劳动力的鉴定书?这样的情况下,对方及对方保险公司的有关赔偿内容及金额是否有所增加呢?
     还请律师不吝指点,感激不尽!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ghlxq(四川-资阳)
提问时间:2014-05-08 09:0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