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公司财务少收客户货款应以什么案由起诉讨回?
公司财务少收客户货款应以什么案由起诉讨回? 四个月前我们跟客户交易,当时我们公司财务人员疏忽,收款时少收了客户5万元。(我们用的是刷卡的电话转款。当时财务按键时误将1当成6操作了。)
事后跟客户联系,对方当时还答应给呢,但是一直拖。到了现在他们不承认了。
请问我们到法院可以以什么案由起诉?诉对方不当得利还是要求兑现债权债务?
万分感谢!
证据清单:
1、本公司的提货单,上面有对方的签名和身份证号码,还有价格,数量,购货单位名称;
2、开具给对方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
3、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提供的单位资料,有对方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4、本单位从供应商处的购货发票;
5、本公司跟对方催款的通话记录(电信局提供);
6、银行付款证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春种秋收(陕西-延安)
提问时间:2010-11-03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