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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打人后拘留12天,派出所说抓人了就没有赔偿

打人后拘留12天,派出所说抓人了就没有赔偿 事情经过:4月5日上午9点左右,在永新县解放路建行门口,张志飞(有抢劫前科,坐过牢)因强行买卖不成后动手打人,造成当事人龙某头部大量出血,禾川派出所接警后,肇事者逃逸,一周后抓捕,拘留12天,现派出所里有人说:人拘留后就没有赔偿的问题了。我们是不是可以去法院起诉民事赔偿诉讼,具体流程是怎么走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ray86……(江西-吉安)
提问时间:2014-05-07 16:09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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