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有关的农村土地合同未到期违约赔偿!
有关的农村土地合同未到期违约赔偿! 我于2001年在家承包别人的水稻田种菜,合同期约定为30年,已经种了12年,还有18年合同没有到期就被征收,政府将征地款付给了田主,青苗费按2000元一亩(和其他水稻田一样的)也付给了田主。对我的菜田没有支付菜苗青苗费,土地附着物(我菜田打了井,牵了电,还有好多的农业设施......),合同违约损失就强行将我的菜田填埋(带农业设施),当年我和田主约定每亩违约金是5000元一亩(那时只考虑5000元能够重新解良一亩新菜田,)。现在到处好田被征完了,再也找不到我原来那样的好田了,请问我能够得到因为合同违约后可得的利益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obei……(湖南-邵阳)
提问时间:2014-05-06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