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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问题
关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问题 我爸爸名下有一套自建房屋(国有证),1992年领土地使用证,后来村国土办经办人员把《土地使用证》收回去了,说要核实。证退回来后,也没检查细看。直至近来想报建,才发现四至没改变但红线图、占地面积及土地证存档被改动了,占地面积由原来149平方米改成97平方米,盖了当时经办人印章,而红纸图标注长度由原来13米改成7.45米,改动处没盖经手人印章。现在村国土办已经归属到区国土办,而原经办人员也早已退休,在我们的要求下原经办及当时相关领导(已退休)人开具了因当时大意误改面积的说明书,但区国土局不予受理,叫我们去市国土部门申请,而市国土部门则说这是区国土局办理的,各部门之间互相推卸责任,令我们劳碌奔波却毫无结果。请问当年相关人员这改动合法吗?可视为无效改动吗?我该如何取回本来就归属于我们的合理用地面积?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myluo……(广东)
提问时间:2014-05-08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