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民事案件诉讼
民事案件诉讼 在婚姻期间,我腿因工作原因摔住住了,摔着的当天我去我老婆娘家看孩子,耽误了治疗,没能住院打成石膏,在家养伤期间,女方居然对我不管不问,也不回来,还三番四次起诉我离婚,现在长期不回来,还要分割我在婚前申请的经济适用房,但婚后我们两个没有存续,婚后女方长期住女方家,不回来,买经济适用房的钱,是我父母借钱交的款,女方对这房子不管不问,也不关心我受伤程度,还起诉我离婚,还要分割我的公积金,女方把公积金数额做假供,(本来我的公积金数额是从2004年6月到2014年2月总共是42000多)女方和女方律师居然调取我的公积金明细表,在公积金明细表上显示从2010年1月到2014年2月总共5万元整,我不知道女方是怎么算公积金数额的,请问这种情况女方是不是做伪证及做假证,还有法院对女方这样不管不问,只说调查取证,没有对女方这样过错做出明确表示,反过来说我的不是,还说对方做的公积金明细表不做为依据,更严重的是我腿摔住了,法院不追究女方不尽妻子责任,反过来说我自认倒霉,还有我在婚前申请的经济适用房,婚后有我父母出资购买,女方咋婚后长期住她娘家,不愿意回来,掏钱买房都是我父母借钱付的款,女方在这房子不管不问,还有交钱的单子是我的名字,证明不了我父母出资,我们两结婚期间,由于女方长期娘家,所有就没有共同积蓄,根本买不了房子,女方父母也没出过钱,现在起诉法院离婚,要求分割房子和公积金,请问女方这样做合法吗?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thaeo……(河南-洛阳)
提问时间:2014-05-06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