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承老板耍赖不付工资的咨询
关于承老板耍赖不付工资的咨询 咨询民事案情内容:
吴某一直长期为工程王老板打工(无劳动合同);因泥工技能熟悉,吴某为王老板负责安排工地的工作,人手不够时也负责找工人。王老板因常多处接工地,未长期在某工地呆。之后,遇王老板在张某处承包的一工程,吴某找了乙某等8人做工(均未签合同,且得到王老板口头承诺过工资)。完工后,王老板自知亏损,未去验收结账,发包方于完工日出具了书面证明(经村委盖章),证明内容:1.证明工程是王老板所承包,2.吴某为王老板的泥工,3.完工后因多次催促王老板,王老板未来现场验收结账,乙某等8位民工的部分工资由王老板的泥工吴某代结,金额明确,且吴某均已经分配。吴某和乙某等八人仍有近半工资被拖欠近两年未到手,协调两年未果,乙某等人就以这份证明为证据。把王老板起诉上法庭,同时也以吴某是王老板的带工人为由,把吴某列为第二被告。
庭上,王老板耍赖,不愿意承认是自己承包的工程以及承诺过乙某等人的工资,并以“本系介绍工程给吴某”为由,说吴某才是真正的老板(也拿不出任何证据),叫乙某等几位原告去找吴某要工资。
法官核实的内容却是:1.谁介绍乙某等人去做工的;2.谁现场安排工作;3.谁亲手发民工工资.....
庭审结束,法院找发包方张某了解情况,发包方张某的口供变挂(因为承包方王老板是亲戚关系)告诉法院人员说吴某是老板。
法院工作人员就以此为据,把本是王老板所欠乙某等原告的工资债务判给了吴某,由吴某支付乙某等人的全部工资!
我是吴某的亲属,特咨询如下内容:
1.法院的判决是否缺乏证据依据?几方都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吴某是否有必要上诉?
2.发包人张某分两次作了不同的证据,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如果张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那是否需要另案起诉张某?
4.吴某及乙某等民工如何才能向王某要到工资?
谢谢各位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ohnso……(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4-05-05 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