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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集资房五产权证继承问题

集资房五产权证继承问题 父亲病逝,与继母分居状态。第一继承人有四人,我、继母、爷爷、奶奶。目前有一套属于婚前财产的父亲单位集资房。
1、请问继母如果争取她那部分继承权利,但是又不希望让她取得房屋的使用权。目前按照什么标准补偿呢?没有产权能做析产么?
2、因为集资房无法继承公证,如有协商一致,补偿她一部分钱,让她签字确认文件放弃房屋使用权,这样做具有法律效力么?以后拆迁或者取得了产权,她又找来,这份协议有对抗效力么?
3、房屋当时是奶奶掏钱买的,并且奶奶已经80多岁,爷爷也老年痴呆无法自理,但是他们有较高的退休工资,可以要去适当多分配遗产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eer0……(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4-05-05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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