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
死亡病因与既往病史没有相关联,保险公司是否该赔付?
死亡病因与既往病史没有相关联,保险公司是否该赔付? 于04年刘某与平安保险公司业务员童某签订人寿保险合同时已经告知曾今得过急性胰腺炎,已经治愈,业务员拍胸脯说没事,也没要求进行体检等医院证明就急于签保,09年头,又一业务员劝说为刘某买一份保险,就询问5年内可患过病住过院,在这期间没有生病与住院,就买了第二份保险,都是业务员填的保单,刘某只负责签字,09年3月15日,刘某因上消化道大出血死亡,保险公司拒赔,现在上诉法院,法官说要有相关的证据,也就是案例支持才好判决,现在真的很犯愁,要是一审不行就只有二审了,但是这种案例不是很好打的么?请求相关法律人士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小某(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0-11-02 16:34